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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阿莫罗芬搽剂
盐酸阿莫罗芬搽剂

盐酸阿莫罗芬搽剂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盐酸阿莫罗芬搽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162

生产企业: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阿莫罗芬搽剂
盐酸阿莫罗芬搽剂
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中含阿莫罗芬50毫克,辅料三乙酸甘油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烯酸树脂RL100。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生产企业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162

国药准字H5102350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将本品施用于病甲.每7天使用1~2次。请仔细按照以下步骤使用本品。1.锉光指(趾)甲在使用本品前,用药盒中的甲锉尽可能锉光受感染的指(趾)甲,包括指(趾)甲表面。注意:不要用已接触病甲的甲锉再锉健康的指(趾)甲,这样会使感染扩散。同时注意其他人不能使用你药盒中的甲锉以防交叉感染。2.清洁指(趾)甲用一张药盒中的药签清洁指(趾)甲表面。对每一病甲需重复1、2步骤,请把药签放在一边,不要丢弃,清洁药铲时还将使用这张药签。3.从药瓶中取出搽剂将药铲深入药瓶,取出搽剂。避免搽剂触及瓶口以免流失。4.涂施搽剂将搽剂均匀涂布于整个指(趾)甲。对每一病甲重复3、4步骤。5干燥使涂有搽剂的指(趾)甲干燥3分钟。6.清洁药铲(甲铲)所提供的药铲可重复使用,不过,每次涂施药液后应彻底清洁药铲,使用步骤2中放在一边的药签清洁药铲,同时避免此药签接触新涂有搽剂的病甲。用后旋紧药瓶。药签易燃,请妥善处置。7.在第二次使用本品之前,先用药签去除旧的搽剂。如有必要再锉一次。然后重新涂施药液。干燥以后搽剂不受水和肥皂的影响,因此您可正常洗手或脚。如果接触化学物质(如各种油漆、稀料、白酒)时,您需戴橡胶或防渗透的手套以保护搽剂。在感染尚未清除,正常指(趾)甲没长成之前,有必要持续使用本品,对于指甲用药,一般需持续6个月,趾甲需持续9~12个月。在治疗期间,避免使用指甲油或人工指甲,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副作用

1.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2.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

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老年用药: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第一次使用本品请咨询专业医生并确诊为适用本品的指(趾)甲真菌感染。2.甲真菌感染面积较大的患者,如多于2个指(趾)甲、单(趾)感染面积超过指甲面积二分的患者需要综合治疗,使用本品前应咨询专科医生。3.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本品。4.本品不得吸入。本品应避免接触粘膜(如口腔、鼻)和皮肤皱褶处。5.如果不慎将搽剂误入眼内或耳内,立即用水冲洗,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6.如果误服本品,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7.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本品。8.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用于儿童。9.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0.使用本品请使用配套的甲锉和涂药铲以保证用药量,11.锉指(趾)甲时应避免出血、锉伤甲床和损伤皮肤,12.请不要将甲锉重复用于健康指(趾)甲。13.每次使用前,如有必要,锉光受感染的指(趾)甲,并用药签除去残留的搽剂。14.如担心或已经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向医生咨询,15.连续使用本品6个月如症状无缓解请咨询专科医生。16.如果接触有机溶媒(如稀料、白酒等)需戴防护手套以保护指(趾)甲上的涂层。17.使用本品时应注意避免接触过病甲的用品接触瓶口造成污染药物。1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2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1.如正在接受治疗的指(趾)甲上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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