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30029

生产企业: 山东润泽紫花药业有限公司(原山东美保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本品用于水火烫伤、电灼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盐酸特比萘芬片
盐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紫草、地黄、熟地黄、冰片、黄连、花椒、甘草、当归、麻油。辅料为蜂蜡。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生产企业

山东润泽紫花药业有限公司(原山东美保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30029

国药准字H201033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本品用于水火烫伤、电灼伤。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用法用量

外用,清洁患处,将药膏均匀涂敷于患处,一日1-2次。采用湿润暴露疗法。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0.25g,每天一次。其他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尚不明确。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没有关于年龄<2岁儿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这个年龄组的患者。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其从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药物只有在没有其它选择的治疗发放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对于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的儿童患者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不良反应。开处方时,应注意这一年龄组患者是否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见【注意事项】]。

成分

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本品用于水火烫伤、电灼伤。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孕妇慎用。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避免与眼睛接触;5.如出现严重皮疹,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