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30029

生产企业: 山东润泽紫花药业有限公司(原山东美保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本品用于水火烫伤、电灼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紫花烧伤软膏(紫花烧伤膏)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主要成分

紫草、地黄、熟地黄、冰片、黄连、花椒、甘草、当归、麻油。辅料为蜂蜡。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氯倍他索。

生产企业

山东润泽紫花药业有限公司(原山东美保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30029

国药准字H108800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本品用于水火烫伤、电灼伤。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用法用量

外用,清洁患处,将药膏均匀涂敷于患处,一日1-2次。采用湿润暴露疗法。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在用药部位产生红斑、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慎用。孕妇不能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儿童用药: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凉血,化瘀解毒,止痛生肌。本品用于水火烫伤、电灼伤。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孕妇慎用。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ml。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