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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929

生产企业: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小儿清肺止咳片
小儿清肺止咳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紫苏叶、葛根、枇杷叶、川贝母、苦杏仁(去皮炒)、人工牛黄、栀子(姜炙)、黄芩、桑白皮(蜜炙)、菊花、紫苏子(炒)、前胡、射干、知母、板蓝根、冰片。

生产企业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929

国药准字Z2302194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胸闷气短、咽喉肿痛、感冒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1-2片,1-3岁一次2-3片,3岁以上一次3-5片。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胸闷气短、咽喉肿痛、感冒发热。

药理作用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属肺虚久咳、阴虚燥咳者慎用。 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品。 3.3岁以上少年儿童,每次最大量不超过5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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