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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929

生产企业: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涌、偏头痛、痛经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复方小儿退热栓
复方小儿退热栓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其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人工牛黄5毫克、南板蓝根浸膏5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辅料为聚山梨酯80、羟苯乙酯、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

生产企业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929

国药准字Z200633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涌、偏头痛、痛经等。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吸服或倒出加温水口服。成人一日4次,一次1~2支。日剂量不宜超过2g(8支)。退热治疗一般不超过3天,镇痛给药不应超过10天。儿童按体重一次10~15mg/kg,一日3~4次;12岁以下儿童一日不超过5次剂量,疗程不超过5天。

直肠给药,一至三岁儿一次1粒,一日1次,三至六岁一次1粒,日2次。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涌、偏头痛、痛经等。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1.本品以清热为主、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发热持续未缓解,应及时就诊。 2.本品含对乙酰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欲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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