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金振口服液
金振口服液

金振口服液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金振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70018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符合痰热咳嗽者,表现为发热、咳嗽、咳吐黄痰、咳吐不爽、舌质红、苔黄腻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金振口服液
金振口服液
对乙酰氨基酚咀嚼片
对乙酰氨基酚咀嚼片
主要成分

羚羊角、平贝母、大黄、黄芩、生石膏、人工牛黄、甘草等。

本品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其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分子式:C8H9NO2分子量:151.16。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018

国药准字H2004314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符合痰热咳嗽者,表现为发热、咳嗽、咳吐黄痰、咳吐不爽、舌质红、苔黄腻等。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6个月~1岁,一次5毫升,一日3次;2岁~3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4岁~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8岁~14岁,一次15毫升,一日3次。疗程5~7天,或遵医嘱。

咀嚼后咽下,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次数1-310-151-1.5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16-212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7-922-272-3小时内不超过4次。10-1228-323-3.5

副作用

风寒咳嗽或体虚久咳者忌服。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符合痰热咳嗽者,表现为发热、咳嗽、咳吐黄痰、咳吐不爽、舌质红、苔黄腻等。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理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