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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食康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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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食康颗粒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通用名称:厌食康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595

生产企业: 广西纯正堂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健脾、开胃、消食。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小儿厌食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厌食康颗粒
厌食康颗粒
健儿消食口服液
健儿消食口服液
主要成分

广山楂、小槐花、陈皮、白术等。

黄芪,炒白术,陈皮,麦冬,黄芩,炒山楂,炒莱菔子。

生产企业

广西纯正堂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益民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595

国药准字Z2202554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健脾、开胃、消食。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小儿厌食症。

为消食剂,具有健脾益胃,理气消食之功效。主治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心热,自汗乏力,大便不调,以至厌食,恶食。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至六岁一次1/2袋,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袋,一日3次,疗程1~2周。

口服,3岁以内一次5~10毫升,3岁以上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糖尿病患儿禁服。

尚未明确。

禁忌

成分

健脾、开胃、消食。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小儿厌食症。

为消食剂,具有健脾益胃,理气消食之功效。主治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心热,自汗乏力,大便不调,以至厌食,恶食。

药理作用

尚未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昧等不易消化的食品。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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