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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卡木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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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祖卡木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213

生产企业: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新疆奇康哈博维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感冒咳嗽、发热无汗、鼻塞声重、咳嗽咽痛、肢节酸痛、头痛目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祖卡木颗粒
祖卡木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主要成分

山奈、睡莲花、破木布果、薄荷、大枣、洋甘菊、甘草、蜀葵子、大黄、罂粟壳。

对乙酰氨基酚

生产企业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新疆奇康哈博维药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环科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213

国药准字H4102413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感冒咳嗽、发热无汗、鼻塞声重、咳嗽咽痛、肢节酸痛、头痛目眩。

本品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1袋,一日3次。开水冲服。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1-1.5片。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5-2片。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2-3片。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3-3.5片。

副作用

服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偶见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偶见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长期或过量使用可能引起肝肾功能损害。

禁忌

成分

感冒咳嗽、发热无汗、鼻塞声重、咳嗽咽痛、肢节酸痛、头痛目眩。

本品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成人一次1袋,一日3次。开水冲服。

1. 避免与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使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服用期间不宜饮酒;5. 服用过量可能导致严重肝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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