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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氨肽滴眼液
眼氨肽滴眼液

眼氨肽滴眼液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眼氨肽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2085

生产企业: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白内障、角膜炎、沙眼、结膜炎、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眼氨肽滴眼液
眼氨肽滴眼液
复方苯佐卡因凝胶
复方苯佐卡因凝胶
主要成分

本品为牛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1ml相当于鲜牛眼球2.5g。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5克含苯佐卡因1克、苯扎氯铵1毫克、氯化锌5毫克。

生产企业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星银迪智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2085

国药准字H200644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白内障、角膜炎、沙眼、结膜炎、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涂于患处,一日3~4次,最多不超过4次。

副作用

使用滴眼液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眼部不适、刺激感、红肿、瘙痒或过敏反应。

对局麻药(例如普鲁卡因、丁基卡因、苯佐卡因或其它卡因类麻醉剂)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白内障、角膜炎、沙眼、结膜炎、视网膜病变、视神经萎缩。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用法用量: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4次。

1.除非有医师指导,本品不应连续使用超过7日。2.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及时就医:①7日内口腔溃疡未愈合,疼痛、发红持续无好转;②症状恶化或出现肿胀;③伴有皮疹或发热。3.2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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