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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螨滴剂4号
粉尘螨滴剂4号

粉尘螨滴剂4号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粉尘螨滴剂4号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60012

生产企业: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粉尘螨滴剂4号
粉尘螨滴剂4号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粉尘螨(Dermatophagoidesfarinae)代谢培养基生理盐水浸出液。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生产企业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60012

国药准字H10940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发现有任何的用药有关的副作用,都应该及时告知医生。2.服用前先做粉尘螨皮肤点刺试验,明确诊断,皮试阳性者疗效最佳。3.如果同时进行抗病毒或细菌疫苗接种,在最近一次服用粉尘螨滴剂后间隔半周再进行疫苗接种。疫苗接种后两周可以再继续粉尘螨滴剂的治疗。4.为避免其他过敏性副作用,治疗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致病过敏原和那些与致病过敏原相互作用的物质。5.用药期间如果健康状况有变化,如感染传染性疾病、怀孕等都应及时告知医生。6.用药期间禁止喝酒。7.用药期间,如果变应原的组成由于病人的敏感程度发生变化而与原来的变应原组成有所不同,那么,治疗应该从最小浓度重新开始;这同样适用于那些曾经使用其它的产品(即使是口服制剂)进行脱敏治疗的病人。8.凡服用后24小时内有不良反应者,次日剂量宜减少3级(若在递增期,则次日剂量减少至最小剂量),耐受后再逐渐递增。9.停服两周以上(最长4周),例如在接种疫苗后再次服用时,减3级或从最小剂量开始,再逐渐递增;停服4周以上,再次服用时,应从最小剂量开始。10.用药期间应避免任何异常的过度疲劳。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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