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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梅养胃颗粒
参梅养胃颗粒

参梅养胃颗粒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参梅养胃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3142

生产企业: 江苏中兴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胃炎、胃脘疼痛、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嗳气、反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参梅养胃颗粒
参梅养胃颗粒
桂附理中丸
桂附理中丸
主要成分

北沙参、山楂、乌梅、红花、土木香、蒲公英、丹参、甘草、白芍、当归。

肉桂、附片、党参、白术(炒)、炮姜、炙甘草。

生产企业

江苏中兴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3142

国药准字Z530214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慢性胃炎、胃脘疼痛、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嗳气、反酸。

补肾助阳,温中健脾。用于肾阳衰弱,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四肢厥冷。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用量酌减。

用姜汤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次。

副作用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若症状持续或加重,请及时就医。

孕妇禁服。

禁忌

成分

慢性胃炎、胃脘疼痛、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嗳气、反酸。

补肾助阳,温中健脾。用于肾阳衰弱,脾胃虚寒,脘腹冷痛,呕吐泄泻,四肢厥冷。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 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5. 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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