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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首颗粒
龙首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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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龙首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414

生产企业: 湖北龙辅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恶心呕吐、便秘腹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龙首颗粒
龙首颗粒
甲硝唑栓
甲硝唑栓
主要成分

龙胆、制何首乌、泽泻、柴胡、栀子、香附、鳖甲、当归、赤芍、荔枝核、五灵脂、甘草。

甲硝唑。

生产企业

湖北龙辅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十万山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414

国药准字H450214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恶心呕吐、便秘腹泻

本品用于治疗阴道毛滴虫病。

用法用量

成人每次12袋,每日3次,儿童酌减,开水冲服。

阴道给药,每日一次,于晚上临睡前清洗外阴后,将本品0.5g(1枚)放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用7~10天。或遵医嘱。

副作用

服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或便秘。部分患者可能出现头痛、皮疹或过敏反应。若出现严重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对本品以及成分之一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恶心呕吐、便秘腹泻

本品用于治疗阴道毛滴虫病。

药理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成人每次12袋,每日3次,儿童酌减,开水冲服。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 2.原有肝脏疾病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它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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