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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珍母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70080

生产企业: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更年期综合症、慢性疲劳综合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硝酸咪康唑栓
硝酸咪康唑栓
主要成分

珍珠贝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本品每枚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2克。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脂。

生产企业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080

国药准字H200532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更年期综合症、慢性疲劳综合症。

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重复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阴道给药,洗净后将栓剂置于阴道深处。每晚1次,一次1枚。连续7天为一疗程。也可采用三日疗法:第1日晚1枚,随后三日早晚各1枚。即使症状迅速消失,也要完成治疗疗程,在月经期间应持续使用。

副作用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口干、皮疹等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更年期综合症、慢性疲劳综合症。

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重复感染。

药理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多数较轻微。常见的不良反应时局部刺激、瘙痒和炙热感,尤其在治疗开始时。盆腔痉挛,荨麻疹,皮肤丘疹也有发生。

注意事项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避免房事;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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