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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石杉碱甲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0444

生产企业: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阿尔茨海默病、血管性痴呆、中老年痴呆、记忆障碍、认知功能障碍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振源口服液
振源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石杉碱甲。其化学名称为:(5R,9R,11E)-5-氨基-11-乙叉基-5,6,9,10-四氢-7-甲基-5,9-甲撑环辛并(b)吡啶-2(1H)酮。分子式:C15H18N2O分子量:242.32

人参果皂苷粉。辅料为蜂蜜、山梨酸、柠檬酸钠

生产企业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444

国药准字Z200254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阿尔茨海默病、血管性痴呆、中老年痴呆、记忆障碍、认知功能障碍

益气养阴。用于气阴两虚的久病虚弱,症见心慌,气短,乏力,口干。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每次0.10.2毫克,一日23次。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头晕、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糖尿病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阿尔茨海默病、血管性痴呆、中老年痴呆、记忆障碍、认知功能障碍

益气养阴。用于气阴两虚的久病虚弱,症见心慌,气短,乏力,口干。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成人口服,每次0.10.2毫克,一日23次。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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