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H沙利度胺胶囊
H沙利度胺胶囊

H沙利度胺胶囊

处方药 处方药

通用名称:H沙利度胺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0186

生产企业: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多发性骨髓瘤、麻风反应、红斑狼疮、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Behcet病、复发性口腔溃疡、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H沙利度胺胶囊
H沙利度胺胶囊
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沙利度胺,化学名称为:N-(2,6-二氧代-3-哌啶基)-邻苯二甲酰亚胺。 分子式:C13H10N2O4 分子量:258.24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生产企业

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0186

国药准字H5102350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多发性骨髓瘤、麻风反应、红斑狼疮、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Behcet病、复发性口腔溃疡、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副作用

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老年用药: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成分

多发性骨髓瘤、麻风反应、红斑狼疮、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Behcet病、复发性口腔溃疡、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应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2.应避免同时服用可能引起困倦的药物和食物(酒精等)。3.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服用沙利度胺增加静脉血栓/栓塞(如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风险。沙利度胺联合标准化学治疗药物(包括地塞米松)显著增加该风险。因此在本品用于多发性骨髓瘤的治疗时,需密切观察血栓/栓塞的症状和体征。如果患者出现呼吸急促、胸痛,或者上下肢肿胀等症状,应该立即就诊。初步数据显示,患者可从预防性抗凝治疗或阿司匹林治疗中获益。4.沙利度胺可能导致外周神经病变,如出现手或足麻木感、麻刺感、疼痛或灼热感时,应立即就医。5.应用沙利度胺的同时应慎用治疗周围神经病变的药物。6.沙利度胺可能引起眩晕和体位性低血压。因此,服药期间从卧位改为站立之前应先坐几分钟。7.如果嗜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750/mm3,则不应启用沙利度胺治疗。沙利度胺治疗期间需监测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尤其是易于出现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如HIV血清阳性患者。如果治疗期间嗜中性粒细胞计数降至750/mm3以下,应该重新评估用药方案;如果嗜中性粒细胞持续降低,应根据临床情况,考虑暂时停用沙利度胺。8.国外临床试验资料显示,沙利度胺可使HIV阳性患者血浆HIVRNA水平增加,因此HIV血清阳性患者服用沙利度胺后第一个月及第三个月时必须检测HIV病毒滴度,之后每三个月检测一次。9.应用本品期间,患者不应献血或捐献精子。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商务联系

药企营销&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