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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仕多安(注射用甲硫氨酸维B1)
博仕多安(注射用甲硫氨酸维B1)

博仕多安(注射用甲硫氨酸维B1)

处方药 限工伤保险

通用名称:博仕多安(注射用甲硫氨酸维B1)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908

生产企业: 海南利能康泰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脂肪肝,肝硬化,病毒性肝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博仕多安(注射用甲硫氨酸维B1)
博仕多安(注射用甲硫氨酸维B1)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甲硫氨酸与维生素B1,其比例为10:1。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生产企业

海南利能康泰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908

国药准字H310200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脂肪肝,肝硬化,病毒性肝炎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用法用量

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溶解至20mg/ml(以甲硫氨酸计)。肌内注射:每次40mg~100mg(以甲硫氨酸计),每日1~2次。静脉注射:每次100mg~200mg(以甲硫氨酸计),每日1次,以5%葡萄糖溶液或0.9%氯化钠溶液250~.00ml稀释后使用。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副作用

1.肝昏迷患者禁用。2.对维生素B1过敏的患者禁用。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脂肪肝,肝硬化,病毒性肝炎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药理作用

甲硫氨酸为人体必需八种氨基酸之一。人体内不能合成,必须依靠外源补充。甲硫氨酸在人体内与ATP结合生成S-腺苷氨酸,可以促进肝细胞膜磷脂甲基化,减少肝内胆汁淤积,转硫基作用加强。有利于肝细胞恢复正常生理功能,促进黄胆消退和肝功能恢复。通过供给甲基,促进胆碱的合成,促进肝脂肪代谢保肝及解毒。维生素B1在体内与焦磷酸结合成辅羧酶,参与糖代谢中丙酮酸和a-酮戊二酸的氧化脱羧反应,是糖类代谢所必需。

注意事项

对有血氨增高的肝硬化前及肝硬化病人应注意监测血氨水平。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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