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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汇科)
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汇科)

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汇科)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汇科)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4083

生产企业: 广西博科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脂溢性皮炎,花斑癣,皮炎,癣,霉菌性外阴炎,头皮糠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汇科)
复方酮康唑发用洗剂(汇科)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5毫克,丙酸氯倍他索0.25毫克。辅料为:甘油、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薄荷脑、乙醇、对羟基苯甲酸乙酯、丙二醇单硬脂酸酯、十二烷基硫酸钠、椰油酸单乙醇酰胺、苋菜红色素、香精、纯化水。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广西博科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4083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脂溢性皮炎,花斑癣,皮炎,癣,霉菌性外阴炎,头皮糠疹,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外用。取本品约5毫升,涂于患处或已湿润的头发上,轻轻搓揉,让其与头皮充分接触,待2~5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每周2次,连用2~4周,巩固治疗可每1~2周1次;花斑癣,一日1次,连用5日。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婴幼儿和儿童慎用。尚不明确。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脂溢性皮炎,花斑癣,皮炎,癣,霉菌性外阴炎,头皮糠疹,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本品所含酮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和念珠菌均有抑菌或杀菌作用。丙酸氯倍他索为糖皮质激素,具有较强的抗炎、抗过敏作用。两药并用可提高疗效。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如需连续使用超过4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洗后感到头发干燥,可适当使用护发品。5.婴幼儿和儿童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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