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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鹤药业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双鹤药业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双鹤药业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双鹤药业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2343

生产企业: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垂体功能减退症,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双鹤药业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双鹤药业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婴儿健脾散
婴儿健脾散
主要成分

化学名称为:11β,17—二羟基—21—(3—羧基—1—羟丙氧基)孕甾-4-烯-3,20-二酮,—钠盐。分子式为:C25H33NaO8。分子量:484.52。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生产企业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自力中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2343

国药准字Z610207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垂体功能减退症,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加。

用法用量

1.口服: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成人剂量20mg~25mg/日,清晨服2/3,午饭后服1/3;有应激情况时可增至80mg/日。小儿剂量每日按体表面积20mg~25mg/m2,分3次服。 2.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及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危象、过敏反应、哮喘持续状态、休克,每次醇型100mg静脉注射,或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135mg静脉滴注,可用至300mg/日,疗程不超过3~5日。 3.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腱鞘炎、肌腱劳损等,可用醋酸氢化可的松混悬液关节腔内注射,25mg~50mg/次,鞘内注射25mg/次。 4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副作用

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水肿、高血压、高血糖、肌肉无力、骨质疏松、感染易感性增加、胃肠道不适、情绪波动、睡眠障碍等。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垂体功能减退症,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加。

药理作用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是氢化可的松的盐类化合物。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种药理作用。1.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2.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3.抗毒、抗休克作用:糖皮质激素能对抗细菌内毒素对机体的刺激反应,减轻细胞损伤,发挥保护机体的作用。

注意事项

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水肿、高血压、高血糖、肌肉无力、骨质疏松、感染易感性增加、胃肠道不适、情绪波动、睡眠障碍等。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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