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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鹤药业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双鹤药业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双鹤药业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双鹤药业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2343

生产企业: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垂体功能减退症,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双鹤药业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双鹤药业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
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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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分

化学名称为:11β,17—二羟基—21—(3—羧基—1—羟丙氧基)孕甾-4-烯-3,20-二酮,—钠盐。分子式为:C25H33NaO8。分子量:484.52。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生产企业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2343

国药准字Z440219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垂体功能减退症,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1.口服: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成人剂量20mg~25mg/日,清晨服2/3,午饭后服1/3;有应激情况时可增至80mg/日。小儿剂量每日按体表面积20mg~25mg/m2,分3次服。 2.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及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危象、过敏反应、哮喘持续状态、休克,每次醇型100mg静脉注射,或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135mg静脉滴注,可用至300mg/日,疗程不超过3~5日。 3.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腱鞘炎、肌腱劳损等,可用醋酸氢化可的松混悬液关节腔内注射,25mg~50mg/次,鞘内注射25mg/次。 4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水肿、高血压、高血糖、肌肉无力、骨质疏松、感染易感性增加、胃肠道不适、情绪波动、睡眠障碍等。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垂体功能减退症,过敏性疾病,炎症性疾病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药理作用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是氢化可的松的盐类化合物。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种药理作用。1.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2.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3.抗毒、抗休克作用:糖皮质激素能对抗细菌内毒素对机体的刺激反应,减轻细胞损伤,发挥保护机体的作用。

注意事项

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水肿、高血压、高血糖、肌肉无力、骨质疏松、感染易感性增加、胃肠道不适、情绪波动、睡眠障碍等。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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