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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己酸注射液
氨基己酸注射液

氨基己酸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通用名称:氨基己酸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4523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Newcastle综合征,消化道出血,白血病,血友病,紫癜,癌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氨基己酸注射液
氨基己酸注射液
近视乐眼药水
近视乐眼药水
主要成分

紫金龙。辅料为:氯化钠、硫脲、聚维酮、尼泊金乙酯0.045%、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4523

国药准字Z2005311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Newcastle综合征,消化道出血,白血病,血友病,紫癜,癌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近视、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用法用量

因本品排泄快,需持续给药才能维持有效浓度,故一般皆用静脉滴注法。本品在体内的有效抑制纤维蛋白溶解的浓度至少为130?g/ml。对外科手术出血或内科大量出血者,迅速止血,要求迅速达到上述血液浓度。初量可取4~6g(20%溶液)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5%~10%葡萄糖溶液中,于15~30分钟滴完。持续剂量为每小时1g,可口服也可注射。维持12~24小时或更久,依病情而定。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次;或一次1~2滴,滴后闭目休息5分钟,再滴,连续五次。

副作用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皮疹等。

本品不含阿托品类药物;不扩大瞳孔,不影响眼的调节。点药后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易形成血栓和心、肝、肾功能损害,孕妇慎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Newcastle综合征,消化道出血,白血病,血友病,紫癜,癌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近视、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药理作用

本品是抗纤维蛋白溶解药。纤维蛋白原通过其分子结构中的赖氨酸结合部位特异性地与纤维蛋白结合,然后在激活物作用下变为纤溶酶,该酶能裂解纤维蛋白中精氨酸和赖氨酸肽链,形成纤维蛋白降解产物,使血凝块溶解。本品的化学结构与赖氨酸相似,能定性阻抑纤溶酶原与纤维蛋白结合,防止其激活,从而抑制纤维蛋白溶解,高浓度(100mg/L)则直接抑制纤溶酶活力,达到止血效果。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血栓形成倾向者慎用;3.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肾功能;5. 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1.该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3.平时有头痛,眼胀,视疲劳,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 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6.药物滴入后部分病人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7.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9.打开瓶盖后, 15天内用完。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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