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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甲类

通用名称: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0095

生产企业: 武汉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革兰阴性杆菌感染,大肠埃希菌感染,克雷伯菌属感染,肠杆菌属感染,变形杆菌属感染,沙雷菌属感染,铜绿假单胞菌感染,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盆腔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盐酸倍他司汀片
盐酸倍他司汀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庆大霉素,为一种多组分抗生素,含C1﹑C1a﹑C2a﹑C2等组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倍他司汀,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2-吡啶乙胺二盐酸盐。

生产企业

武汉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095

国药准字H410233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革兰阴性杆菌感染,大肠埃希菌感染,克雷伯菌属感染,肠杆菌属感染,变形杆菌属感染,沙雷菌属感染,铜绿假单胞菌感染,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盆腔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

用于美尼尔氏综合征,血管性头痛及脑动脉硬化,并可用于治疗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血栓、脑栓塞、一过性脑供血不足等,以及高血压所致直立性眩晕、耳鸣等。血管扩张药。

用法用量

1.成人: (1)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80mg(8万单位),或按体重一次1~1.7mg/kg,每8小时1次,或一次5mg/kg,每24小时1次,疗程为7~14日。 (2)静滴时将一次剂量加入50~20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一日1次静滴时加入的液体量应不少于300ml,使药液浓度不超过0.1%,该溶液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入,以免发生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2.小儿: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1.7mg/kg,每8小时1次,

每日2至4次,每次限1至2片,最大日量不得超过12片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者禁用。

用本品偶有口干、胃部不适、心悸、皮肤瘙痒等,个别病例偶有恶心、头晕、头胀、出汗等,一般不影响继续服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穿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组织,有引起胎儿听力损害的可能,孕妇使用本品前应充分权衡利弊。 2.本品在乳汁中分泌量很少,但通常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仍宜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庆大霉素属氨基糖苷类,在儿科中应慎用,尤其早产儿及新生儿,因其肾脏组织尚未发育完全,使本类药物的半衰期延长,易在体内积蓄而产生毒性反应。老人用药:1.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理性减退,即使肾功能测定值在正常范围内,仍应采用较小治疗量。 2.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较易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应尽可能在疗程中监测血药浓度

成分

革兰阴性杆菌感染,大肠埃希菌感染,克雷伯菌属感染,肠杆菌属感染,变形杆菌属感染,沙雷菌属感染,铜绿假单胞菌感染,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盆腔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

用于美尼尔氏综合征,血管性头痛及脑动脉硬化,并可用于治疗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血栓、脑栓塞、一过性脑供血不足等,以及高血压所致直立性眩晕、耳鸣等。血管扩张药。

药理作用

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大多数微生物有抗菌的活性:(1)各种革兰阴性及革兰阳性细菌都有良好抗菌作用。(2)对各种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铜绿假单胞菌等有良好抗菌作用。(3)奈瑟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中度敏感。(4)对布鲁菌属、鼠疫杆菌、不动杆菌属、胎儿弯曲菌也有一定作用。(5)对葡萄球菌属(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中甲氧西林敏感菌株的约80%有良好抗菌作用,但甲氧西林耐药株则对本品多

本品对脑血管、心血管,特别是对椎底动脉系统有较明显的扩张作用,显著增加心、脑及周围循环血流量,改善血循环,并降低全身血压,此外能增加耳蜗和前底血流量,从而消除内耳性眩晕,耳鸣和耳闭感,还能增加毛细血管通透性,促进细胞外液的吸收,消除淋巴内水肿;能对抗儿茶酚胺的缩血管作用及降低动脉压,并有抑制血浆凝固及ADP诱导的血小板凝集作用,能延长大白鼠体外血栓形成时间,还有轻微的利尿作用。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肾功能损害患者。2.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3.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必要时作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以及温度刺激试验,以检测前庭毒性。4.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以调整剂量,尤其对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8小时1次给药者有效血药浓度应保持在4~8mg/L,避免峰浓度超过10mg

消化性溃疡、支气管哮喘、褐色细胞瘤及孕妇慎用;老年人使用注意调节剂量;勿与组织胺类药物配用;儿童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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