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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处方药 医保甲类

通用名称:感冒清热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2072

生产企业: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圣路易斯型脑炎,圣路易脑炎,副流行性感冒,副流感,副流感病毒感染,类流感,仙台病毒感染,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上感,发烧,发热,伤风,小儿发烧,风寒感冒,感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感冒清热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复方乌鸡口服液
复方乌鸡口服液
主要成分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糊精。

乌鸡、黄芪(密炙)、山药、党参、白术、川芎、茯苓、当归、熟地黄、白芍(酒炒)、牡丹皮、五味子(酒制)。辅料为蜂蜜、单糖浆、苯甲酸钠。

生产企业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半边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2072

国药准字Z109100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圣路易斯型脑炎,圣路易脑炎,副流行性感冒,副流感,副流感病毒感染,类流感,仙台病毒感染,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上感,发烧,发热,伤风,小儿发烧,风寒感冒,感冒

补气血、益肝肾。主治妇女病:气血两虚或肝肾两虚的月经不调;脾虚或肾虚带下。症见面色恍白,五心烦热,腰酸膝软,舌红苔白或淡有齿痕,脉细缓或数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月经不调者于月经干净以后服用,十二天为一个疗程,可连服3个疗程。带下病者十日为一个疗程,可连服一个月。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成分

圣路易斯型脑炎,圣路易脑炎,副流行性感冒,副流感,副流感病毒感染,类流感,仙台病毒感染,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上感,发烧,发热,伤风,小儿发烧,风寒感冒,感冒

补气血、益肝肾。主治妇女病:气血两虚或肝肾两虚的月经不调;脾虚或肾虚带下。症见面色恍白,五心烦热,腰酸膝软,舌红苔白或淡有齿痕,脉细缓或数者。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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