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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恩(酮洛芬凝胶)
洛恩(酮洛芬凝胶)

洛恩(酮洛芬凝胶)

OTC乙类 非医保

通用名称:洛恩(酮洛芬凝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122

生产企业: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骨骼肌损伤,急性软组织扭伤,慢性软组织扭伤,急性软组织挫伤,慢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韧带损伤,筋膜损伤,疼痛,骨关节炎,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关节周围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洛恩(酮洛芬凝胶)
洛恩(酮洛芬凝胶)
地高辛片
地高辛片
主要成分

每克含主要成分酮洛芬25毫克。

每片含地高辛0.25mg。化学名:3β-[[O-2,6-二脱氧-β-D-核-己吡喃糖基-(1→4)-O-2 分子式:C41H64O14 分子量:780.95

生产企业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122

国药准字H310206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骨骼肌损伤,急性软组织扭伤,慢性软组织扭伤,急性软组织挫伤,慢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韧带损伤,筋膜损伤,疼痛,骨关节炎,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关节周围炎

1.用于高血压、瓣膜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适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的心功能不全;对于肺源性心脏病、心肌严重缺血、活动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严重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及维生素B1缺乏症的心功能不全疗效差;2.用于控制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动过速。

用法用量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或更多。

1.成人常用量,口服: 常用0.125~0.5mg(即1/2片~2片),每日一次,7天可达稳态血药浓度;若达快速负荷量,可每6~8小时给药0.25mg(1片),总剂量0.75~1.25mg/日(每日3片~5片):维持量,每日一次0.125~0.5mg(每日1次,每次1/2片~2片)。 2.小儿常用量,口服: 本品总量,早产儿0.02~0.03mg/kg;1月以下新生儿,0.03~0.04mg/kg:1月~2岁,0.05~0.06mg/kg;2~5岁,0.03~0.04mg/kg;5~10岁,0.02~0.035mg/kg;10岁或10岁以上,照成人常用量:本品总量分3次或每6~8小时给予。维持量为总量的1/5~1/3,分2次,每12小时1次或每日1次。在小婴幼儿(尤其早产儿)需仔细滴定剂量和密切监测血药浓度和心电图。近年通过研究证明,地高辛逐日给予一定剂量,经6~7天能在体内达到稳定的浓度而发挥全效作用,因此,病情不急而又易中毒着者,可逐日按5.5g/kg给药,也能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并能减少中毒发生率。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阿斯匹林哮喘\"患者(非甾体抗炎镇痛药等诱发的哮喘发作)或有该病史的患者(可引起哮喘发作)禁用。3.胃、十二指肠溃疡出血者禁用。

1.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促心律失常作用﹑胃纳不佳或恶心﹑呕吐(刺激延髓中枢)﹑下腹痛﹑异常的无力﹑软弱。 2.少见的反应包括:视力模糊或色视,如黄视﹑绿视﹑腹泻﹑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如精神抑郁或错乱。 3.罕见的反应包括:嗜睡﹑头痛及皮疹﹑寻麻疹(过敏反应)。 4.在洋地黄的中毒表现中,促心律失常最重要,最常见者为室性早搏,约占促心律失常不良反应的23%。其次为房室传导阻滞,阵发性或加速性交界性心动过速,阵发性房性心动过速伴房室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窦性停搏﹑心室颤动等。儿童中心律失常比其他反应多见,但室性心律失常比成人少见。新生儿可有P-R间期延长。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妇女在必要情况下遵医嘱使用。儿童用药:无在婴幼儿使用的临床经验。避免儿童误取。老人用药:无特殊要求。

成分

骨骼肌损伤,急性软组织扭伤,慢性软组织扭伤,急性软组织挫伤,慢性软组织挫伤,肌肉劳损,韧带损伤,筋膜损伤,疼痛,骨关节炎,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关节周围炎

1.用于高血压、瓣膜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适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的心功能不全;对于肺源性心脏病、心肌严重缺血、活动性心肌炎及心外因素如严重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及维生素B1缺乏症的心功能不全疗效差;2.用于控制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者的心室率及室上性心动过速。

药理作用

本品为外用非甾体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作用,其机理可能主要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

注意事项

1.支气管哮喘患者慎用(可引起哮喘发作)。2.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3.用抗炎镇痛药治疗不是病因治疗,而是对症治疗。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使用一周症状仍无改善时,请停药,并咨询医师。6.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7.在破损皮肤粘膜、湿疹或皮疹部位使用时,可出现一时的刺激或麻木感,请慎用。8.本品不用于脚癣、表皮癣菌疹等。

1.不宜与酸﹑碱类配伍。 2.慎用: 低钾血症;不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高钙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缺血性心脏病;心肌梗死;心肌炎;肾功能损害。 3.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血压﹑心率及心律;心电图;心功能监测;电解质尤其钾﹑钙﹑镁;肾功能;疑有洋地黄中毒时,应作地高辛血药浓度测定。过量时,由于蓄积性小,-般于停药后1~2天中毒表现可以消退。 4.应用时注意监测地高辛血药浓度。 5.应用本品剂量应个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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