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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康欣(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
澳康欣(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

澳康欣(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澳康欣(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7889

生产企业: 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颅咽管瘤,鞍上囊肿,造釉细胞瘤,埃尔德海姆瘤,垂体管瘤,腊特克瘤,脑外伤,开放性颅脑损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澳康欣(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
澳康欣(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钠)
硝酸异山梨酯片
硝酸异山梨酯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三磷酸胞苷二钠。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生产企业

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889

国药准字H120208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颅咽管瘤,鞍上囊肿,造釉细胞瘤,埃尔德海姆瘤,垂体管瘤,腊特克瘤,脑外伤,开放性颅脑损伤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20-40mg);静脉滴注,2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或者4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副作用

1.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禁用,缓慢性心律失常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老人用药:老年肝肾功能下降,应慎用,剂量遵医嘱。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颅咽管瘤,鞍上囊肿,造釉细胞瘤,埃尔德海姆瘤,垂体管瘤,腊特克瘤,脑外伤,开放性颅脑损伤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药理作用

三磷酸胞苷二钠为辅酶类药,是核苷酸衍生物,在机体内参与磷脂类及核酸的合成和代谢,是脑磷脂合成与核酸代谢的中间产物和能量来源。

注意事项

1.严禁静脉推注。2.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可过快,否则会引起兴奋,呼吸加快,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癫痫患者慎用。5.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期慎用。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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