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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苦参素
注射用苦参素

注射用苦参素

处方药 医保乙类

通用名称:注射用苦参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495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黄疸型肝炎,白细胞低下,白细胞减少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苦参素
注射用苦参素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苦参素。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495

注册证号H20150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黄疸型肝炎,白细胞低下,白细胞减少症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法用量

1.本品可用于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 2.剂量:用于肝炎治疗,每日一次,400~600mg。12周为一疗程。用于白细胞减少,每日2次,每次200mg。 3.给药方法: (1)肌肉注射:将冻干粉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肌肉注射。 (2)静脉滴注:将冻干粉用适量5%获10%葡萄糖溶解,后加入到250~500m葡萄糖液中,缓慢静滴。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老人用药:减量或遵医嘱。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黄疸型肝炎,白细胞低下,白细胞减少症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药理作用

1.药理作用:(1)细胞小鼠试验及临床研究表明,氧化苦参碱(苦参素)具有抗病毒作用,包括(HBV和HCV)消除或抑制病毒的复制,并提高机体的免疫力;同时,本品尚具有保护肝脏,改善肝细胞功能,抗肝纤维化,促进肝细胞再生,及防止肝细胞坏死等功能。(2)细胞小鼠试验及临床研究表明,氧化苦参碱(苦参素)具有抗病毒作用,包括(HBV和HCV)消除或抑制病毒的复制,并提高机体的免疫力;同时,本品尚具有保护肝脏,改善肝细胞功能,抗肝纤维化,促进肝细胞再生,及防止肝细胞坏死等功能。药理实验证明,对正常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注意事项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5.不宜静脉推注及快速滴注。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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