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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53

生产企业: 江西金葵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痤疮、脓疱疮、疖肿、毛囊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克林霉素磷酸酯,其化学名称为:甲基6-(1-甲基-反-4-丙基-L-2-吡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a-D-半乳辛吡喃糖苷-2-磷酸酯。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江西金葵花药业有限公司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253

注册证号H20150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痤疮、脓疱疮、疖肿、毛囊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用温水洗净患处,轻轻擦干后,取适量凝胶在患处涂一薄层,每日早晚各1次。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副作用

有肠炎或溃疡性结肠病史者禁用。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禁忌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痤疮、脓疱疮、疖肿、毛囊炎、皮肤软组织感染。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药理作用

本品吸收后可水解成克林霉素发挥抗菌作用,尤对痤疮丙酸杆菌具有较好的抗菌活性。本品还可使皮肤表面的脂肪酸减少,有利于痤疮的治疗。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注意事项

1.本品局部吸收后,也可能引起腹泻,此时应立即停药,并向医师咨询。2.请勿将本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必须使用,应停止哺乳。6.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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