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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咳特灵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73276

生产企业: 扬州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多、气喘、胸闷。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吡嘧司特钾滴眼液
吡嘧司特钾滴眼液
主要成分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0.36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嘧司特钾。辅料:浓甘油、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苯扎氯铵(每ml中含苯扎氯铵0.05mg)。

生产企业

扬州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73276

国药准字J2018006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多、气喘、胸闷。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通常,1次1滴,1天2次(早、晚)滴眼。

副作用

孕妇禁用。

注册上市时:在共计639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16例(2.59)。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炎4件(0.63%)、眼剌激感4件(0.6396),结膜充血3件(0.47%6)等。再审查结束时:在上市后的使用情况调查和特别调查(长期使用调查、春季卡他性病例调查)的共4255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43例(1.01%6)。主要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6件(0.38%)、眼睑炎9件(0.2196)、眼睑瘙痒感5件(0.129%)、眼分泌物5件(0.12%6)、结膜充血5件(0.12%6)等。发生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的处置。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要在判断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危险性时才可使用(有关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婴幼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无使用经验)。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多、气喘、胸闷。

过敏性结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应去医院就诊。4.本品不能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

1.给药途径:仅用于滴眼。 2.使用时:(1)滴眼时如眼药粘到眼睑皮肤等处时,清立马擦去。(2)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不要使容器的瓶口与眼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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