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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咳特灵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73276

生产企业: 扬州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多、气喘、胸闷。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乳核内消颗粒
乳核内消颗粒
主要成分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0.36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浙贝母、赤芍、柴胡、夏枯草、郁金、当归、漏芦、橘核、香附、茜草、丝瓜络、甘草。

生产企业

扬州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73276

国药准字Z200503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多、气喘、胸闷。

疏肝活血,软坚散结。用于经期乳胀痛有块,月经不调或量少色紫成块及乳腺增生。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多、气喘、胸闷。

疏肝活血,软坚散结。用于经期乳胀痛有块,月经不调或量少色紫成块及乳腺增生。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应去医院就诊。4.本品不能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4.服用一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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