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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氨苄胶囊
头孢氨苄胶囊

头孢氨苄胶囊

非处方 医保甲类

通用名称:头孢氨苄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1178

生产企业: 大连泛美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脑膜炎、淋病、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腹膜炎、胆囊炎、急性胃肠炎、痢疾、伤寒、副伤寒、霍乱、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淋病性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附件炎、宫颈炎、子宫内膜炎、口腔感染、牙周炎、牙髓炎、颌骨骨髓炎、颌骨囊肿、颌骨肿瘤、颌骨骨折、颌骨畸形、颌骨发育异常、颌骨感染、颌骨炎症、颌骨肿瘤、颌骨囊肿、颌骨畸形、颌骨发育异常、颌骨感染、颌骨炎症、颌骨肿瘤、颌骨囊肿、颌骨畸形、颌骨发育异常、颌骨感染、颌骨炎症、颌骨肿瘤。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氨苄胶囊
头孢氨苄胶囊
补脾益肠丸
补脾益肠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外层:黄芪、党参(米炒)、砂仁、白芍、当归(土炒)、白术(土炒)、肉桂;内层:醋延胡索、荔枝核、炮姜、炙甘草、防风、木香、盐补骨脂、煅赤石脂。辅料为聚丙烯酸树脂II、炼蜜、滑石粉、蓖麻油、乙醇、淀粉、药用炭、虫白蜡、单糖浆。

生产企业

大连泛美制药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1178

国药准字Z4402337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脑膜炎、淋病、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腹膜炎、胆囊炎、急性胃肠炎、痢疾、伤寒、副伤寒、霍乱、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淋病性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附件炎、宫颈炎、子宫内膜炎、口腔感染、牙周炎、牙髓炎、颌骨骨髓炎、颌骨囊肿、颌骨肿瘤、颌骨骨折、颌骨畸形、颌骨发育异常、颌骨感染、颌骨炎症、颌骨肿瘤、颌骨囊肿、颌骨畸形、颌骨发育异常、颌骨感染、颌骨炎症、颌骨肿瘤、颌骨囊肿、颌骨畸形、颌骨发育异常、颌骨感染、颌骨炎症、颌骨肿瘤。

补脾益肠丸用于补中益气,健脾和胃,涩肠止泻。用于脾虚泄泻症,临床表现为腹泻腹痛、腹胀、肠鸣。

用法用量

1.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

口服。一次6克,一日3次;儿童酌减。

副作用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脑膜炎、淋病、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腹膜炎、胆囊炎、急性胃肠炎、痢疾、伤寒、副伤寒、霍乱、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淋病性尿道炎、前列腺炎、盆腔炎、附件炎、宫颈炎、子宫内膜炎、口腔感染、牙周炎、牙髓炎、颌骨骨髓炎、颌骨囊肿、颌骨肿瘤、颌骨骨折、颌骨畸形、颌骨发育异常、颌骨感染、颌骨炎症、颌骨肿瘤、颌骨囊肿、颌骨畸形、颌骨发育异常、颌骨感染、颌骨炎症、颌骨肿瘤、颌骨囊肿、颌骨畸形、颌骨发育异常、颌骨感染、颌骨炎症、颌骨肿瘤。

补脾益肠丸用于补中益气,健脾和胃,涩肠止泻。用于脾虚泄泻症,临床表现为腹泻腹痛、腹胀、肠鸣。

药理作用

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本品敏感。本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本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本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本品中度敏感。

注意事项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感冒发热者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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