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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穿琥宁
注射用穿琥宁

注射用穿琥宁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穿琥宁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3872

生产企业: 哈尔滨圣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带状疱疹、麻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性肝炎、小儿手足口病、小儿轮状病毒性肠炎、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急性喉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小儿急性扁桃体炎、小儿急性胃肠炎、小儿疱疹性咽峡炎、小儿水痘、小儿风疹、小儿流行性腮腺炎、小儿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小儿流行性乙型脑炎、小儿流行性出血热、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急性喉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小儿急性扁桃体炎、小儿急性胃肠炎、小儿疱疹性咽峡炎、小儿水痘、小儿风疹、小儿流行性腮腺炎、小儿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小儿流行性乙型脑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穿琥宁
注射用穿琥宁
维C银翘片
维C银翘片
主要成分

穿琥宁。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硬脂酸、二氧化硅、硬脂酸镁、倍他环糊精、乳糖、麦芽糊精、薄膜包衣预混剂。

生产企业

哈尔滨圣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3872

国药准字Z200131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带状疱疹、麻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性肝炎、小儿手足口病、小儿轮状病毒性肠炎、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急性喉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小儿急性扁桃体炎、小儿急性胃肠炎、小儿疱疹性咽峡炎、小儿水痘、小儿风疹、小儿流行性腮腺炎、小儿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小儿流行性乙型脑炎、小儿流行性出血热、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急性喉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小儿急性扁桃体炎、小儿急性胃肠炎、小儿疱疹性咽峡炎、小儿水痘、小儿风疹、小儿流行性腮腺炎、小儿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小儿流行性乙型脑炎。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临用前加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肌内注射一次100mg,一日1~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日400~800mg,用氯化钠注射液分2次稀释后滴注,每次不得过400mg,小儿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病毒性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带状疱疹、麻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性肝炎、小儿手足口病、小儿轮状病毒性肠炎、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急性喉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小儿急性扁桃体炎、小儿急性胃肠炎、小儿疱疹性咽峡炎、小儿水痘、小儿风疹、小儿流行性腮腺炎、小儿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小儿流行性乙型脑炎、小儿流行性出血热、小儿流行性感冒、小儿急性喉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小儿急性扁桃体炎、小儿急性胃肠炎、小儿疱疹性咽峡炎、小儿水痘、小儿风疹、小儿流行性腮腺炎、小儿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小儿流行性乙型脑炎。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药理作用

1.药理:药理实验表明:(1)本品对细菌内毒素引起发热的家兔有较强的解热作用,能促进发热的消退,作用迅速并可维持4小时以上;(2)本品有较好的抗炎作用,能对抗由二甲苯或组织胺所引起毛细血管壁通透性增高,并对肾上腺素急性肺水肿有明显对抗作用;(3)本品能缩短戊巴比妥钠引起的白鼠睡眠潜伏期,延长其睡眠时间,还能加强阈下量的戊巴比妥钠作用,引起小白鼠睡眠,该实验结果提示本品有明显的镇静作用;(4)本品能明显地促进大白鼠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加机体对病原体感染的应急能力;(5)经临床病原学诊断实验和组织培养灭活试验表

注意事项

1本品忌与酸、碱性药物或含有亚硫酸氢钠,焦亚硫酸钠为抗氧剂的药物配伍。2在使用过程中偶有发热、气紧现象,停止用药即恢复正常。3药物性状改变时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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