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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衣芽孢杆菌活菌颗粒
地衣芽孢杆菌活菌颗粒
地衣芽孢杆菌活菌颗粒
地衣芽孢杆菌活菌颗粒

地衣芽孢杆菌活菌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地衣芽孢杆菌活菌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43001

生产企业: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细菌或真菌引起的急、慢性肠炎、腹泻。也可用于其他原因(如长期服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肠道菌群失调的防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地衣芽孢杆菌活菌颗粒
地衣芽孢杆菌活菌颗粒
螺内酯片
螺内酯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袋含地衣芽孢杆菌活菌数不低于2.5亿。辅料为乳糖、甘露醇、甜菊素、柠檬黄、聚乙烯吡咯烷酮。

螺内酯。

生产企业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43001

国药准字H410216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细菌或真菌引起的急、慢性肠炎、腹泻。也可用于其他原因(如长期服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肠道菌群失调的防治。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2.高血压: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袋;儿童,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服用时将颗粒溶于水或牛...

1.成人(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

副作用

超剂量服用可见便秘。

1.常见的有(1)高钾血症,最为常见,尤其是单独用药﹑进食高钾饮食﹑与钾剂或含钾药物如青霉素钾等以及存在肾功能损害﹑少尿﹑无尿时;即使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高钾血症的发生率仍可达8.6%~26%,且常以心律失常为首发表现,故用药期间必须密切随访血钾和心电图。(2)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尚有报道可致消化性溃疡。2.少见的有(1)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时少见,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发生率增高。(2)抗雄激素样作用或对其他内分泌系统的影响,长期服用本药在男性可致男性乳房发育﹑阳萎﹑性功能低下,在女性可致乳房胀痛﹑声音变粗﹑毛发增多﹑月经失调﹑性机能下降。(3)中枢神经系统表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药可发生行走不协调﹑头痛等。3.罕见的有(1)过敏反应,出现皮疹甚至呼吸困难。(2)暂时性血浆肌酐﹑尿素氮升高,主要与过度利尿﹑有效血容量不足﹑引起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有关。(3)轻度高氯性酸中毒。(4)肿瘤,有报道5例患者长期服用本药和氢氯噻嗪发生乳腺癌。

禁忌

成分

用于细菌或真菌引起的急、慢性肠炎、腹泻。也可用于其他原因(如长期服用广谱抗生素)引起的肠道菌群失调的防治。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2.高血压: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药理作用

该药品以活菌进入肠道后,对葡萄球菌、酵母样菌等致病菌有拮抗作用,而对双歧杆菌、乳酸杆菌、拟杆菌、消化链球菌有促进生长作用,从面可调整菌群失调达到治疗目的。该药品可促使机体产生抗菌活性物质,杀灭致病菌。此外通过夺氧生物效应使肠道缺氧,有利于大量厌氧菌生长。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活菌制剂,切勿将本品置于高温处,溶解时水温不宜超过40℃。  2.避免与抗菌药同服。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2)肾功能不全。(3)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4)低钠血症。(5)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6)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2.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3.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总钾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4.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2日停药。5.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6.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7.对诊断的干扰:(1) 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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