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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9380

生产企业: 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柳胺酚胶囊
柳胺酚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生产企业

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9380

国药准字H220240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药理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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