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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2251

生产企业: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维A酸片
维A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香精、十六醇、液状石蜡、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聚烃氧(40)酯、甘油、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卡波姆、碳酸氢钠、纯化水。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生产企业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2251

国药准字H109700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用法用量

皮肤外用。每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副作用

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综合征(RA-APL综合征),表现为白细胞增多,一些病人因缺氧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导致死亡。6.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致畸性,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口服本品期间及服药前三个月及服药后一年内应严格避孕,育龄妇女服药前、停药后应做妊免实验。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适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同时用于治疗痤疮、扁平苔藓、白班、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眉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药理作用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偶见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6、运动员慎用。7、小儿避免使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避免与眼睛、口腔黏膜等接触;3.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照射;4.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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