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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母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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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母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珍母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70080

生产企业: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毓婷(左炔诺孕酮片)
毓婷(左炔诺孕酮片)
主要成分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左炔诺孕酮1.5毫克,辅料为淀粉、乳糖、蔗糖、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

生产企业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080

国药准字H1102137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用法用量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在无保护性性生活或避孕失败72小时以内,服药越早,预防妊娠效果越好,单次口服1片。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药理作用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一般不需处理、可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应向医师咨询。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1.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不是引产药。 2.本品不宜作为常规避孕药,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反应,应立即补服1片。 4.本品可能使下次月经提前或延期,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应立即到医院检查,以排除妊娠。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6.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静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血脂症、精神抑郁患者以及40岁以上妇女禁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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