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氯诺昔康片
氯诺昔康片

氯诺昔康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氯诺昔康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011

生产企业: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可用于手术后急性疼痛、外伤引起的中-重度疼痛、急性坐骨神经痛和腰痛、晚期癌痛,亦可用于慢性腰痛、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氯诺昔康片
氯诺昔康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氯诺昔康,本品还含有:硬脂酸镁、聚维嗣K25、交联羧甲钎维素钠、微晶钎维素(PH102)、乳糖、聚乙二醇6000、二氧化钛E171、滑石粉、羟丙基甲基钎维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0011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可用于手术后急性疼痛、外伤引起的中-重度疼痛、急性坐骨神经痛和腰痛、晚期癌痛,亦可用于慢性腰痛、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治疗。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1.必须遵从医嘱。2.急性轻度或中度疼痛:每日剂量为8-16mg(1-2片):仅一次使用时,服用1或2片。如需反复用药,每日最大剂量为16mg(2片)。最好分为每日2片,每次1片。3.风湿性疾病引起的关节疼痛和炎症:每日剂量为12-16mg(1.5-2片)。推荐使用的剂量为每次1片,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日不得超过16mg(2片)。4.如果不清楚应该服用多少片,请和您的医生或药剂师联系。5.服法:饭前用水将可塞风药片送服。6.不得超医嘱所开剂量。高于医嘱的药物剂量不会增加可塞风的疗效。使用过大剂量可塞风会引起不良反应。7.如果您忘记服用可塞风一次,尽快重新服用一次。然后按照医嘱继续治疗。每次服药不得超过规定的一次剂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已知对非甾体类抗炎药(如乙酰水杨酸)过敏者;  2由水杨酸诱发的支气管哮喘; 3急性胃肠出血或急性胃或肠溃疡;   4严重心功能不全者;   5严重肝功能不全者;   6血小板计数明显减低;   7妊娠和哺乳期病人;  8年龄小于18岁者。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可用于手术后急性疼痛、外伤引起的中-重度疼痛、急性坐骨神经痛和腰痛、晚期癌痛,亦可用于慢性腰痛、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的治疗。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头晕,头痛,胃肠功能障碍,例如:胃痛,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和呕吐。如您出现上述以外的不良反应,请与您的医师联系。

注意事项

对有以下情况的病人,可塞风只能用于特别病例:1.肝、肾功能受损者。2.有胃肠道出血或十二指肠溃疡病史者。3.凝血障碍者老人和哮喘患者应谨用。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商务联系

药企营销&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