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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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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1080

生产企业: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磺胺醋酰钠滴眼液
头孢克肟胶囊
头孢克肟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磺胺醋酰钠0.15克。辅料为:硫代硫酸钠、依地酸二纳、硫柳汞、注射用水。

本药是新开发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在7-氨基头孢烷酸的第3位侧链上有乙烯基,在第7位上有羧基甲氧亚氨基。头孢克肟的化学名为(6R,7R)-7-[(2)-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基肟)-乙酰氨基-8-氧代-3-乙烯基-5硫代-1-氮杂双环[4、2]

生产企业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1080

国药准字H200205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广谱抗菌素。对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淋球菌、伯雷汉氏菌属、大肠杆菌、克雷白氏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所引起的感染症有效。主要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

用法用量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50~100mg,一日2次。重症可增加到一次0.2g,一日2次。

副作用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头孢克肟对小于6个月的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小鼠及大鼠剂量达人剂量400倍时的生殖试验未见对胎鼠损害的证据。关于妊娠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对孕妇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用药时,须权衡利弊,当利大于弊时方可用药。未研究头孢克肟对分娩的影响,只有在明确需要使用本品时,方可使用。头孢克肟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在使用本品时,应考虑暂停授乳。 老人注意事项: 1.本品在老年人中的血药峰浓度和AUC可较年轻人分别高26%和20%,老年患者可以使用本品。 2.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给药剂量,肌酐清除率≥60ml/分的患者可按普通剂量及疗程使用。肌酐清除率为21~60ml/分或血液透析患者可按标准剂量的75%(标准给药间隔)给予。肌酐清除率20ml/分或常久卧床腹膜透析患者可按标准剂量的一半(标准给药间隔)给予。

成分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广谱抗菌素。对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淋球菌、伯雷汉氏菌属、大肠杆菌、克雷白氏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所引起的感染症有效。主要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

药理作用

本品为广谱抑菌剂。其作用机制是与细菌体内的对氨苯甲酸( PABA)竞争,抑制二氢叶酸合成酶,从而阻碍细菌的生长、繁殖。

头孢克肟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起杀菌作用,对多数β内酰胺酶稳定,许多产青霉素酶和头孢菌素酶菌株仍对本品敏感。头孢克肟在体外和体内对革兰氏阳性球菌如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革兰氏阴性杆菌如流感杆菌(包括产酶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酶株)、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淋球菌(包括产酶株)均具良好抗菌作用。头孢克肟在体外对肺炎链球菌、副流感杆菌、普通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多杀巴斯德菌、普罗威登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粘质沙雷菌、异型枸橼酸菌、丙二酸盐枸橼酸菌亦具抗菌活性,但其临床有效性尚未确立。本品对葡萄菌抗菌作用差,对铜绿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脆弱拟杆菌、梭菌属等无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 2、使用后应将瓶盖柠紧,以免污染药品。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 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 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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