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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841

生产企业: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注射用奥沙利铂
注射用奥沙利铂
主要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利铂。其化学名称为:(1R-反式)-(1,2-环己二胺-N,N)[草酸(Z-)-O,O]合铂。

生产企业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841

国药准字H2000033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 2岁以内一次1克. 3至4岁一次1.5克. 5至7岁一次2克. 一日3~4次。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130mg/m2,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个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者禁用;2.妊娠及哺乳期间慎用。

禁忌

成分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药理作用

属纯中药制剂,致严重变态反应的病例罕见,在使用中应注意特异体质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对症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伤。

本品属于新的铂类衍生物,其中央铂原子被一草酸和1.2-二氨环己烷包围,呈反式构象,是一个立体异构体。象其他铂类衍生物一样,奥沙利铂通过产生烷化结合物作用于DNA,形成链内和链间交联,从而抑制DNA的合成及复制。奥沙利铂与DNA结合迅速,最多需15分钟,而顺铂与DNA的结合分为两个时相,其中包括一个48小时后的延迟相。在人体内给药一小时之后,通过测定白细胞内的加合物,可显示其存在。复制过程中的DNA合成,其后DNA的分离、RNA及细胞蛋白质的合成均被抑制。某些对顺铂耐药的细胞系,奥沙利铂治疗均有效。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 2.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 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到恢复。 4.在每一疗程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 6.不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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