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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板蓝根颗粒
复方板蓝根颗粒

复方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052

生产企业: 桂林葛仙翁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板蓝根颗粒
复方板蓝根颗粒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大青叶。

主要成份为珍珠液、冰片。辅料为:乙醇、氯化钠、羟苯乙酯、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桂林葛仙翁药业有限公司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052

国药准字Z420219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滴入眼险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应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需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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