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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1168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促肝细胞生长素注射液
促肝细胞生长素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本品主要成份为:本品系从健康乳猪新鲜肝脏中提取的小分子量生物活性多肽物质。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威海赛洛金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1168

国药准字H200100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亚急性重症肝炎(肝功衰竭早期或中期)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静脉点滴,每次120μg加入10%葡萄糖液中,一日1次或分2次静脉点滴,疗程一般为4~8周,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亚急性重症肝炎(肝功衰竭早期或中期)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1本品能刺激正常肝细胞DNA合成,促进肝细胞再生; 2对四氯化碳诱导的肝细胞损伤有较好的保护作用,促病变细胞汇报。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使用应以周身支持了法和综合治疗为基础; 2.过敏体质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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