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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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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石杉碱甲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133

生产企业: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石杉碱甲。辅料为:淀粉、甘露醇、交联聚维酮、聚维酮K30、硬脂酸镁。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g。辅料为:预胶化淀粉、糊精、羟丙甲纤维素、硫脲、硬脂酸镁、羧甲淀粉钠、碳酸钙、十二烷基硫酸钠。

生产企业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133

国药准字H440210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疗程1~2月,或遵医嘱。根据病情盒药后反应,用量盒疗程可酌情增减。日剂量不得超过0.45mg(9片)。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副作用

一般无严重不良反应,过量可出现程度不等的头晕、恶心、呕吐、出汗等副反应。一般不需处理或减少服用量即可消失。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本品适应症人群主要为老年人,因此说明书主要内容针对的是老年人,请参考有关内容。

成分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请同事参照最新版本《临床用药须知》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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