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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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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石杉碱甲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133

生产企业: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石杉碱甲片
石杉碱甲片
尼麦角林片
尼麦角林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石杉碱甲。辅料为:淀粉、甘露醇、交联聚维酮、聚维酮K30、硬脂酸镁。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麦角林。

生产企业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133

国药准字H200004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疗程1~2月,或遵医嘱。根据病情盒药后反应,用量盒疗程可酌情增减。日剂量不得超过0.45mg(9片)。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副作用

一般无严重不良反应,过量可出现程度不等的头晕、恶心、呕吐、出汗等副反应。一般不需处理或减少服用量即可消失。

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本品适应症人群主要为老年人,因此说明书主要内容针对的是老年人,请参考有关内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毒性试验未能显示尼麦角林的致畸作用。本药的适应症显示,本药不用于孕妇及哺乳妇女。儿童用药:根据目前的适应症,本药不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成分

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请同事参照最新版本《临床用药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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