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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03024

生产企业: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型缺陷病等。2、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等。3、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环磷酰胺片
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本品蛋白质中95%以上为免疫球蛋白。本品是由健康人血浆,经低温乙醇蛋白分离法纯化,去除抗补体活性并经病毒灭活处理制成。辅料:麦芽糖。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磷酰胺

生产企业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03024

国药准字H2202267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型缺陷病等。2、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等。3、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用法用量

用法:静脉滴注或以5%葡萄糖溶液稀释1-2倍作静脉滴注。开始滴注速度为1.0ml/分(约20滴/分),持续15分钟后若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加快速度,最快滴注速度不得超过3.0ml/分(约60滴/分)。用量:遵医嘱。推荐剂量:1、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或低下症,首次剂量:400mg/kg体重;维持剂量:200-400mg/kg体重,给药间隔时间视病人血清lgG水平和病情而定,一般每月一次。2、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每日400mg/kg体重,连续5日。维持剂量每次400mg/kg体重,间隔时间视血小板计数和病情而定,一般每周一次。3、重症感染:每日200-300mg/kg体重,连续2-3日。4、川崎病:发病10内应用,儿童治疗剂量2.0g/kg体重,一次输注。

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日2~4mg/kg,连用10~14天,休息1~2周重复。儿童常...

副作用

1、对人免疫球蛋白过敏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2、有lgA抗体的选择性lgA缺乏者。

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最常见,最低值在用药后1~2周,多在2~3周后恢复。对血小板影响较小。可影响肝功。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一般停药1~3天即可消失。泌尿道反应:可致出血性膀胱炎,表现为膀胱刺激症状、少尿、血尿及蛋白尿,系其代谢产物丙烯醛刺激膀胱所致,但环磷酰胺常规剂量应用时,其发生率较低。其他反应尚包括脱发、口腔炎、中毒性肝炎、皮肤色素沉着、月经紊乱、无精子或精子减少及肺纤维化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致突变、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期妇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药时必须中止哺乳。 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1、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型缺陷病等。2、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等。3、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药理作用

一般无不良反应。极个别病人在输注时出现一过性头痛、心慌、恶心等不良反应,可能与输注速度过快或个体差异有关。上述反应大多轻微且常发生在输液开始一小时内,因此建议在输注的全过程定期观察病人的一般情况和生命特征,必要时减慢或暂停输注,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即可自行恢复,个别病人可在输注结束后发生上述反应,一般在24小时内均可自行恢复。

本品在体外无活性,进入体内被肝脏或肿瘤内存在的过量的磷酰胺酶或磷酸酶水解,变为活化作用型的磷酸胺氮芥而起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氮芥相似,与DNA发生交叉联结,抑制DNA的合成,也可干扰RNA的功能,属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本品抗瘤谱广,对多种肿瘤有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用。2、如需要,可以用5%葡萄糖溶液稀释本品,但糖尿病患者应慎用。3、药物呈现混浊、沉淀、异物或瓶子有裂纹、过期失效,不得使用。4、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使用。5、有严重酸碱代谢紊乱的病人应慎用。6、运输及贮藏过程中严禁冻结。

本品的代谢产物对尿路有刺激性,应用时应鼓励患者多饮水,大剂量应用时应水化、利尿,同时给予尿路保护剂美司钠。近年研究显示,提高药物剂量强度,能明显增加疗效,当大剂量用药时,除应密切观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学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纤维化等。当肝肾功能损害、骨髓转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疗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由于本品需在肝内活化,因此腔内给药无直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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