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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胆痔灵栓
熊胆痔灵栓

熊胆痔灵栓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熊胆痔灵栓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1462

生产企业: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血。用于痔疮肿痛,或伴少量出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熊胆痔灵栓
熊胆痔灵栓
缬沙坦分散片
缬沙坦分散片
主要成分

熊胆、炉甘石(煅)、冰片、珍珠母、胆糖膏、蛋黄油。

缬沙坦。化学名称:(S)-N-戊酰基-N-{[2’-(1H-5-四唑基)-4-二苯基]-甲基}-缬氨酸分子式:C24H29N5O3分子量:435.52

生产企业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1462

国药准字H200513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血。用于痔疮肿痛,或伴少量出血。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用法用量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

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80mg(2片),每日口服一次。一般4周无效时可加大剂量至160mg(4片),每日一次。国外临床应用资料报道,最大剂量可达320mg,每日一次。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副作用

孕妇禁用。

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1%,与安慰剂相似。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水肿,一般程度轻微且呈一过性,多数患者可以耐受。与ACEⅠ相比,干咳的发生率明显减少。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泻、偏头痛,偶尔导致转氨酶增加、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高血钾等,极少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18岁以下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成分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血。用于痔疮肿痛,或伴少量出血。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放置时最好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8.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若因温度过高等原因致使药栓变软、熔化,冷却凝固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疗效。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血症。 2. 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合用时,注意监测血钾,避免发生高血钾症。 3.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要注意监测尿素氮、血肌酐和血钾的变化;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要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消除率﹤30ml/min)可能需减量。 4. 肝功能不全患者 不需要调整剂量,但胆道梗塞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服用本品时,应特别慎重。 5. 健康人过量服用本品可能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可采用催吐、洗胃和其它支持疗法。缬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 6. 与双氯芬酸钠等非甾体类化合物合用时注意检查血小板等血细胞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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