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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利巴韦林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16

生产企业: 海南慧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颗粒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盐酸米诺环素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盐酸米诺环素

生产企业

海南慧谷药业有限公司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416

国药准字H109600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球菌、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盐酸米诺环素敏感的病原体所引起的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克,以后第12或24小时再服用0.1克,或遵医嘱。寻常...

副作用

过敏者禁用。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头晕、光敏感、牙齿和骨骼发育异常(儿童)、过敏反应等。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适用于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淋球菌、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盐酸米诺环素敏感的病原体所引起的感染。

药理作用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头晕、光敏感、牙齿和骨骼发育异常(儿童)、过敏反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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