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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百得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司百得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司百得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司百得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759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神经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司百得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司百得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鼻渊通窍颗粒
鼻渊通窍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精氨酸布洛芬。辅料为:碳酸氢钠、糖精钠、阿司帕坦、薄荷香精、蔗糖。

辛夷、苍耳子(炒)、麻黄、白芷、薄荷、藁本、黄芩、连翘、野菊花、天花粉、地黄、丹参、茯苓、甘草。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759

国药准字Z2003007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神经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疏风清热,宣肺通窍。用于急鼻渊(急性鼻窦炎)属外邪犯肺证,症见:前额或颧骨部压痛,鼻塞时作,流涕粘白或粘黄,或头痛,或发热,苔薄黄或白,脉浮。

用法用量

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一次1包,一日3~4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

开水冲服,一次15g,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偶见腹泻。

禁忌

成分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神经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疏风清热,宣肺通窍。用于急鼻渊(急性鼻窦炎)属外邪犯肺证,症见:前额或颧骨部压痛,鼻塞时作,流涕粘白或粘黄,或头痛,或发热,苔薄黄或白,脉浮。

药理作用

1、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聚增。 2、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药理试验表明,本品对组胺和5-羟色胺所致的大鼠毛细血管通性增高、大鼠皮下棉球肉芽肿增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增加小鼠碳粒廓清能力,促进环磷酰胺所致免疫功能低下小鼠的血清溶血素生成。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12岁一下儿童能够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虾类情况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 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8、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脾虚腹胀者慎用;服药期间勿食辛、辣等食物。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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