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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口服液
抗病毒口服液

抗病毒口服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抗病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2021255

生产企业: 江苏新先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抗病毒口服液
抗病毒口服液
头孢氨苄缓释片
头孢氨苄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板蓝根、石膏、芦根、生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等经加工制成的口服液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生产企业

江苏新先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1255

国药准字H1096028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本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胸腔感染: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睑腺炎、脸炎、急性泪囊炎: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小儿酌减

成年人及体重20公斤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1~2g(或4-8片),一天剂量分2次口服(每次2~4片)。或遵医嘱。

副作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偶见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腹痛、食欲不振、胃部不适感等症状。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本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胸腔感染: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睑腺炎、脸炎、急性泪囊炎: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加服其他治疗药物。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坏者应酌情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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