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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菌口服溶液
亮菌口服溶液

亮菌口服溶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亮菌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188

生产企业: 四川上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慢性胆管炎和胆囊炎以及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及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亮菌口服溶液
亮菌口服溶液
苦参素葡萄糖注射液
苦参素葡萄糖注射液
主要成分

亮菌多糖及多肽。

生产企业

四川上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188

国药准字H200107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慢性胆管炎和胆囊炎以及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及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的辅助治疗。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6g(1瓶),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慢性胆管炎和胆囊炎以及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及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的辅助治疗。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注意事项

1.用药前检查药液,如发现变色、发霉变质等异常现象,不能使用。 2.本品开瓶后应一次性服完。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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