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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培酮分散片
利培酮分散片

利培酮分散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利培酮分散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0050

生产企业: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利培酮分散片
利培酮分散片
盐酸哌罗匹隆片
盐酸哌罗匹隆片
主要成分

化学名:3-[2-[4-(6-氟-l,2-苯并异噁唑-3-基)-l-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 分子式:C23H27FN4O2 分子量:410.49

主要成份为:盐酸哌罗匹隆。

生产企业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0050

国药准字H200802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1次或第日2次。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剂量。 为期1-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缓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剂量为2-8mg/天,同时也证实了采用一日一次给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日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2mg,第三可增加到一日4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临床医师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再评估以确定用适当剂量进行维持治疗的必要性。 不管采用何种给药方式,对某些患者应进行缓慢的剂量调整,调整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调整时,推荐增减剂量幅度以1~2mg的小剂量进行。 利培酮的最大有效剂量范围为一日4~8mg,但一日二次,每日剂量超过6mg给药不能证明比较低剂量更有效,而且同更多的锥体外系症状和其他副作用有关,因此一般不推荐使用。由于对剂量大于每日16mg的安全性尚未评价,因此每日用药剂量不应超过16mg。 在需要加强镇静作用时,可加用苯二氮等类药物。 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老年人应慎用利培酮。 肾病和肝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这些患者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用药应慎重。

饭后口服。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次4mg, 每天3次,依反应逐渐增加剂量。维持量每日1...

副作用

对该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不良反应,且伴随生理机能降低。动物(大鼠)实验证实在老龄动物、肝损害和肾损害模型中,动物体内血药浓度增大。因此建议开始少量(每次4mg)给药,注意观察,慎重给药。

成分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药理作用

尚未明确。

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的人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增加剂量(见用法用量); 2、由于该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病药会出现恶性症状群,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该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药物;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该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仍应慎用该品; 7、服用该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 8、鉴于该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 9、该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10、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下列情况慎用: 1.肝、肾损害患者(发现肝、肾损害动物(大鼠)模型中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 2.患有心血管疾病、低血压或怀疑患有这些疾病的患者(有时会出现一过性低血压); 3.帕金森氏症患者(可能会加重锥体外系症状); 4.癫痫等痉挛性疾病患者或有既往病史患者(可能会降低痉挛阈值); 5.药物过敏症患者; 6.伴有脱水、营养不良状态等的身体疲弱患者(易引起恶性综合症); 7.有既往自杀企图和自杀念头的患者(可能会使症状恶化); 8.有糖尿病或既往史的患者、或者有糖尿病家族史、高血糖、肥胖等糖尿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出现过血糖值上升)。 需注意事项: 1.由于伴随恶性综合征出现的CK(CPK)上升、且有本品使CK(CPK)升高的情况,在充分观察认为有异常的情况下,进行中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置。在其他抗精神病药物中,也有剂量的急剧增加导致出现恶性综合征的报导; 2.由于本品可能引起困倦,导致注意力、集中力及反射运动能力等降低,注意不要让正使用本品的患者从事驾驶等伴有危险的机械操作; 3.由于本品会导致兴奋、运动失调、紧张和冲动控制障碍等阳性症状加重,需注意观察,一旦出现症状恶化,需采取适当处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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