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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参素片
苦参素片

苦参素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苦参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827

生产企业: 济南明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苦参素片
苦参素片
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
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
主要成分

氧化苦参碱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硫氨酸25mg、灵芝浸膏12.5mg、维生素B12mg、维生素B21mg。

生产企业

济南明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两面针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827

国药准字H4502139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本品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 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2次。

副作用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禁用;2.酸中毒、肝昏迷禁用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本品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1.尿液可能呈现黄色;2.偶见轻度嗜睡;3.偶可引起恶心、呕吐。

注意事项

暂无

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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