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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782

生产企业: 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剂。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瓶含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素25mg

本品为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克。辅料为:糖粉、糊精。

生产企业

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782

国药准字H200547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剂。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眼部用药。1、散瞳检查本品滴入结膜囊,一次1滴,间隔5分钟再滴第2次。本品滴眼后5-10分钟开始散瞳,15-20分钟瞳孔散得最大。约维持一个半小时后开始恢复,5-10小时瞳孔恢复至滴药前水平。2、屈光检查应用本品每5分钟滴眼一次,连续滴4次,20分钟后可作屈光检查。

口服。1~3岁,10~15(公斤),一次1~1.5包;4~6岁,16~21(公斤),1.5~2包;7~9岁,22~27(公斤),2~3包;10~12岁,28~32(公斤),3~3.5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和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剂。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理作用

偶见眼局部刺激症状。亦可使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暂时轻度升高。

本品能机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有眼压升高因素的前房角狭窄、浅前房者慎用,必要时测量眼压或用缩瞳药。 2.高血压、动脉硬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者慎用。 3.出现过敏症状或眼压升高应停用。 4.本品滴眼有作用强、起效快、持续时间短的特点,但瞳孔散大后约有5~10小时的畏光及近距离阅读困难的现象。 5.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以防经鼻黏膜吸收过多引发全身不良反应。 6.溶液变色或有沉淀时勿再使用。 7.不适于12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散瞳验光。(运动员慎用)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西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科;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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